我要报名 成绩查询
单位简介>

报名审查制度

2014年05月14日 00:00  点击:[]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条件审查,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所(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职业技能所(站)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标准,对报名鉴定对象资格条件(如身份证、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严格逐个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鉴定所(站)专用章。

三、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各鉴定所(站)上报的报名人数进行复核,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鉴定资格。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上报的考生资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接受考生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职业资格考试费,不得收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报名考生的信息资料,要建档保存,以备核查。

西安外事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制

上一条: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条:职责与任务

关闭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陕西省职业鉴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西安外事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   电话:029-88751680 邮编:71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