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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管理制度

2014年09月01日 00:00  点击:[]

一、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在桌面或工位显著位置,以便监考人员核对。

二、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才准交考卷或考件退场。

三、考生理论考试除带必要的文具、操作技能考试除带必要的工具外不得夹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在考卷或考肩上做任何标记,违者一律不给分。

五、考生如对试题、考件发生疑问,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严禁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得传递答案、交换试卷。

七、专业理论考试必须单人单桌。

八、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或停止加工考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及其稿纸或已加工的考件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九、技能操作考试不准提示或指导别人加工考件,不准替别人加工考件等,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十、考试中,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暂时离开考场时,要经监考或考评人员允许,并由专人陪同。

十一、考生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时,要按卫生要求和劳动保护的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

十二、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考评人员的指导,对不听从劝阻的考生可停止其考试,违章操作损坏设备的考生应赔偿损失。

西安外事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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