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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管理制度

2014年09月01日 00:00  点击:[]

一、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取送要严格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试卷运送途中要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

三、试卷在鉴定所(站)存放期间,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四、试卷应在考前30分钟由主考、考评人员对试卷密封情况共同确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省(市)鉴定中心报告。经核实确系试卷泄密,应立即停止考试。鉴定所(站)负责调查泄密事件,并将调查结果10天内报省鉴定指导中心。

五、考试完毕后,按试卷袋标注数量,将试卷连同空白试卷装袋密封,带离考场。

六、评阅试卷时,考评人员及其他评阅人员不得将评卷时间、地点透露给他人,评阅完毕由鉴定所(站)按档案管理制度密封后入库存放。

七、对在阅卷过程中违反纪律或徇私舞弊者,要依纪依法追究当时人的责任。

西安外事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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